近日,安徽省望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组织夜查酒后驾驶行动中,一名司机因酒驾被执勤民警查获,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发现该驾驶人员竟然是一名第三次酒驾的“惯犯”。
4月6日晚8时许,在望江县城区卧冰桥路段,望江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皖H3XXX9的小型汽车驾驶人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结果显示其体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86mg/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交警要求这名驾驶人员出示驾驶证,他支支吾吾,半天拿不出有效证件,谎称自己没带驾驶证,执勤民警随即用警务通对其进行身份查询,发现该驾驶人员的驾驶证早因醉酒驾驶被吊销了。民警现场将医院提取血样,并送到相关司法鉴定检测机构做进一步检测,检测结果为其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8.5mg/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查,驾驶人员李某某,系望江县长岭镇人,有多次酒驾被查的经历。年10月23日,李某某因酒后驾车被望江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查获,罚款元,记12分,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年11月12日,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省道S太华线被望江交警大队长岭中队查获,并被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他不思悔改,再次因醉酒驾车被查获。据李某某交待;当晚,他在县城宴请几个外地朋友,酒后不顾自己的驾驶证已被吊销,仍抱着侥幸心理再次酒后驾驶,不料又落入了法网。
据执勤交警介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将对李某某的“二次醉驾一次酒驾”和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网络
编辑:杨紫l审稿:许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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