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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未来,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政府、家庭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的保护,望江街道开展年民生实事“青春童行护伢成长”望江街道未成年人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及项目资金

围绕《杭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标准》开展服务,重点从资源整合、打造特色、救助保护、社工支持、宣传培训等方面展开,服务场次不少于8次,个案探访不少于20人次。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为5万元。

二、申报时间

年9月23日至年9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申报主体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年12月31日前经民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机制;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健全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合法的收入来源以及专(兼)职财务人员;

4.年检合格,社会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5.具有相关专业人才组成的项目团队和较强的执行能力,有执行过青少年服务的实务经验;

6.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资格: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品牌性社会组织,十佳(优秀)社会组织,创投优秀的社会组织。

四、所需报送纸质材料清单

1.年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睦邻社区基金会服务项目申报书;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附带年检记录信息);

3.近半年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保清单证明;

4.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证书复印件,品牌性社会组织、十佳(优秀)社会组织、创投优秀的社会组织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符合申报资格条件、项目要求的材料等。

第1、2项是必须报送的材料。以上提供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纸质报送材料的时间

申报单位于9月29日下午5时前将本组织报送的相关材料收齐后提交至杭州市上城区衢江路号办公室。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六、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域为望江街道辖区内,项目结项日期为年6月。

2.社会组织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及立项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望江街道民生实事及公益创投活动。

3.项目评审工作在项目申报完成后另行通知。

4.《年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睦邻社区基金会服务项目申报书》《杭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标准》及评审标准请与联系人联系领取。

联系人: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睦邻社区发展基金会邬国平余永丽

联系方式:-

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睦邻社区发展基金会

年9月23日

来源:公共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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