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小布了解到,日前,省委巡视办结合十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工作,对市县巡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这是我省首次对市县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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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范围
省委巡视办组建了4个专项检查组,对正在巡视的宁国市、繁昌县、祁门县、龙子湖区、望江县、金寨县、颖上县、利辛县等8个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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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重点
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情况、巡察组发现问题情况、巡察办履行职责情况、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情况、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情况、制度和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8个方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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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式
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检查的县(市、区)委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报告;专项检查报告将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建议,并形成检查情况反馈意见。被检查的县(市、区)党委须根据反馈意见,认真落实整改,并在2个月内将整改报告书面报送省委巡视办。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在加快和推进本级巡视全覆盖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市县巡察工作,积极构建巡视巡察联动格局。今年将积极推进省辖市、县(市、区)党委全面建立巡察制度,探索省直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巡察工作。截至目前,全省16个省辖市、87个县(市、区)相继开展了巡察工作。从十届省委开始,省委相关部门配合每轮巡视,开展“一巡视两检查”工作,即开展对纪委的巡视监督、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市县巡察专项检查。
巡视制度搜索巡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的一项新制度,是指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通过建立专门巡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的制度。
年8月3日,党中央印发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具体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贯彻实施好《条例》,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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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徽日报、安徽纪检监察网、百度百科
本期编辑:侯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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