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区委决定,表彰一批区优秀共产党员、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动员推荐、遴选审议、征求意见、严格考察等程序,确定了区优秀共产党员、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年6月17日至年6月23日止。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1:30,14:00至17:30)。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信函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科室: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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