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望江严把扶贫资产管理五关

扶贫资产管理

安徽省望江县在扶贫资产管理中严把机制建设、产权归属、收益分配、资产流失和绩效目标五道“关口”,努力实现扶贫资产“底数清、权属明、分类准、责任实、效益好”。截至目前,全县共投入扶贫资金6.8亿元,实施到村产业扶贫项目个,年全县60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量达万元,基层扶贫资产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

01

严把“机制建设”关

一是制定管理办法。对全县扶贫资产项目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望江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和操作实施细则,指导全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二是明确管理主体。落实县级管理主体,明确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扶贫、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及其他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单位是县级扶贫资产管理的主体。三是压实部门职责。建立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直相关部门分别负责,镇(乡)村为主的管理机制。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分析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各部门各负其责,推动扶贫资产管理落到实处。

02

严守“产权归属”关

一是细化资产分类类型。明确各级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社会帮扶资金、行业扶贫资金等方面资金投入所形成的资产都属于扶贫资产管理范围。将扶贫资产重点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

二是明确资产产权归属。所有扶贫资产一次确权到位,明确到户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户所有,由受益户负责经营。确权到村的扶贫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各项目实施单位将验收合格的扶贫项目,通过签订移交文书方式正式交付项目收益对象,明确产权归受益对象所有,同时对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资产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目前,全县共有个项目明确产权,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形成的扶贫资产在财政系统登记入账。三是强化资产台帐管理。县乡村三级建立扶贫项目管理、扶贫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和资产处置四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扶贫资产入账情况,切实做到有账可查,防止资产流失。

03

严管“收益分配”关

一是强化资产日常管护。明确扶贫资产专人负责管护;对于以租赁、入股等形式由其他主体经营的扶贫资产,由经营主体负责日常管护;对于由村集体负责经营的扶贫资产,由村集体负责日常管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扶贫资产所有权性质,经营性资产不得闲置浪费。目前,全县共有扶贫资产管护责任人员名。

二是规范资产正常运行。经营性资产所有者确定经营主体,并赋予经营权,签订经营协议或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确定经营方式、经营期限、带贫减贫机制、收益分配、风险防控、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等内容。经营主体依法享有依法经营的自主权,承担项目经营风险,依法按协议或合同支付收益,帮助当地贫困劳动力通过就近就业实现脱贫增收。全县处经营性资产共带动多人务工增收。三是激发动力做好分配。明确经营性扶贫资产形成的收益归集体所有。收益的大部分用于为贫困户开发保洁、护绿、治安等公益性岗位,对贫困户中无劳动能力、残疾、大病等困难群体适当进行补助,剩余部分收益用于贫困村公益性事业建设。

04

严防“资产流失”关

一是强化多方监管。建立主管部门、专项审计和纪委监委的多重监管机制。县直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扶贫资产进行监管,确保登记入账。县审计部门负责对贫困村所有的扶贫项目进行全方面的专项审计,及时查找问题。县纪委监委负责查处在扶贫资产管理中履职不力、指导监管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二是严把资产处置。明确扶贫资产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因发展规划需要处置、损耗、报废等情况才能进入扶贫资产处置。强化资产处置程序,对扶贫资产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方面出现资产损毁的,如果能够修复改造的,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恢复使用功能;确实无法修复改造利用的,通过村申请、乡镇初审、第三方评估,县直主管部门审核等程序,办理资产核销登记,并完善相关财务手续,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05

严抓“绩效目标”关

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理念,健全“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评价”的绩效评价体系。从扶贫项目入库的源头抓起,每个入库项目必须建立绩效目标,规范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无绩效目标项目或绩效目标不准项目一律不得入库。强化绩效目标审核,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分别对申报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及时退回重新建立绩效目标。抓牢抓实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持续跟踪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提前示警,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及时核实整改,确保扶贫资金精准落实、高效利用,全力防止扶贫资金低效浪费。

来源:国务院扶贫办

编辑:张恬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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