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新京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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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望江路上16处BRT公交站台顶板4日上午在大雪中倒塌,造成1人死亡、27人受伤,这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谁来为伤者负责?
16处公交站台出现坍塌
“咔咔咔声之后,轰的一下就倒了。公交站牌直接砸下来,没有任何反应时间。”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陈先生说。
安徽合肥市望江路上多处公交车BRT站牌4日上午7:30至9时许接连发生倒塌。由于时值上班高峰期,且遭遇大雪天气,多名候车乘客被砸伤,其中一名女士医治无效去世。
记者现场看到,倒塌的BRT站台位于道路中间,顶棚属于平顶式设计,有玻璃材质和铁皮材质两种,均非常沉重。而顶棚与公交站台的接口处的管道直径不足10公分,断裂口较为整齐。
4日下午,记者来医院。被洪岗村公交站牌砸中的杨女士正要接受手术。据其丈夫蔡先生介绍,公交牌砸下时直接砸中了妻子的腹部,医生检查是大肠穿孔。“七点半钟,站牌倒下,当时砸中的差不多有十多人。”
事故原因依然成谜
5日中午2点左右,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事故情况通报称,望江路共有16处BRT公交站台顶板倒塌,截至4日晚20:00,共造成28人受伤,其中1医院后救治无效死亡,2人伤势较重,经救治无生命危险,其他人员伤势较轻。
同在一城,为何其他公交站牌都未发生事故,偏偏望江路上连倒16处?
据市民反映,望江路BRT公交站亭去年才启用,使用时间才一年左右。有网友质疑其为“豆腐渣工程”。
涉事公交站台的建设单位是安徽创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该单位曾于年10月26日被合肥市政府通报批评“管理严重不到位”,并处罚违约金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坍塌站台的施工建设项目单位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年4月13日,包括望江路在内的四条路公交站亭项目启动公开招标。当时该项目核算是万。而安徽创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当年5月6日以.58万余元中标。
合肥望江路上洪岗村公交站台顶棚坍塌。新华社发徐鹏摄
低价中标引发质疑
部分网友认为,站台顶棚平顶式设计,不易让积雪滑落,断裂口整齐暗含偷工减料或材料强度不够。在招标审核和建设全流程均未被发现,凸显监管盲区。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副院长范和生认为,公共服务提供渠道一般是通过招投标来进行,“看起来公平,但预算万元的项目竟有企业拿万元来投标,这种低价中标,质量与安全难以保证。”
范和生表示,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不能仅仅注重形式,也要注意服务的质量,是否真正把质量、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到至高无上的位置。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薄守省说:“到底站牌的设计应该承担多大压力,这个有国家标准,相关专家可以出鉴定意见。另外,雪不是一下下起来的,站牌的使用单位和管理单位如果及时派人清理,应该是可以避免损害发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86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薄守省认为,公交站牌的所有者、施工单位对此不应推诿责任。
人民日报评“低价中标”,没有利润何来质量!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产品既是企业的立身之本,也是经济活动的基础,只有一件件产品都有质量、一家家企业都以质量为目标,经济发展才更有质量。
“在招投标中,低价就能中标,造成大家不比质量,只比价格低。”在不久前开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中,一些企业主抱怨,目前,一些地方在招投标中存在的“低价中标”现象,已经成为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的突出障碍,亟待治理和规范。
一般情况下,按照市场规律,招投标中的投标价或中标价不得低于成本价。然而在现实中,部分招标单位在招标环节忽视质量要求,唯价格论,造成中标价低于甚至远低于成本价。这些以低于成本价中标的企业,为获取利润,只能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等方面压缩成本,以牺牲产品质量来弥补亏损,从而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在执法检查中,一家曾经获得过“政府质量奖”的线缆企业直言:生产企业没有利润空间,被逼得偷工减料,突破底线。事实上,因低价中标导致产品质量不过关,甚至酿成安全事故的案例,并不鲜见。
“低价中标”现象之所以出现,和法律法规执行不严、监管机制不完善有一定关系,而从根源上讲,是鼓励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不足导致的。当有的企业每年拿出很多利润来搞研发、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时,个别企业靠偷工减料、假冒仿制也能同台竞技,甚至竞争成功。长此以往,就没有企业愿意花精力搞研发和创新。这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对整个制造业也是一个打击。解决之道,自然是进一步完善市场环境,让企业拿产品质量说话,让过得硬的产品叫得响、站得稳,从而为制造业大国打下产品质量的基础。
令人慰藉的是,在今天的中国市场上,靠偷工减料甚至假冒伪劣来获利,空间正日益逼仄。一方面,目前,随着监管部门从标前、标中到标后的全流程监管,招标投标活动逐步规范化,通过低价中标进而谋求灰色利益的可能性被大大降低。相反,一些低价中标的企业经常由于利润极低,造成交期延迟,且无法保证质量,让招标方付出了更高的代价。在工程领域,有人将这一现象戏称为“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业主”。
另一方面,随着中国制造业的整体转型,在产品质量上不愿意投入的企业,生存也将愈发艰难。我们应该顺应和把握好这一有利于提升产品质量的趋势,使现行法律规定更具可操作性,维护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使守法企业一路绿灯、违法企业处处受阻,让企业主动对产品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
质量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我国产品质量法也规定,企业要承担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归根到底要靠企业自身,只有一件件产品都有质量、一家家企业都以质量为目标,经济发展才更有质量。当前,中国市场正在实现消费升级,产业结构正悄然发生变化,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将成为产业投资的热点。这些领域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对质量和品牌的要求会更高,只有坚持以质量为本,把质量问题上升到价值观和现代企业理念的层面来认识,我们才可能后来居上,确立自身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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