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指南
1、申请材料:
(1)新生儿母亲签字确认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或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新生儿父母委托他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和信息:
除上面材料外另加上:
(1)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受理地点:
新生儿出生所在各医疗保健机构。
温馨提示:新生儿父母应在出院前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确因特殊情况出院前未申领的,须在出生一个月之内申领。请认真申报新生儿姓名,《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做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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