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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望江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根据安徽省委统一部署,年3月2日至3月3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巡视。6月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
(一)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县委坚持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做到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共识。县委书记李跃云同志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第二巡视组向我县反馈意见的当天下午,主持召开了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县委召开了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李锦斌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县委李跃云书记在动员讲话中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强调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举一反三、抓点带面、标本兼治,全面深化管党治党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提出要求并召开专题调度会,研究具体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有效解决。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党组副书记为成员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吴永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陈宏同志,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汪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构建起了县委书记和县长牵头负总责,县委、县政府分管同志抓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的领导体系,强化了组织保障。各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主动担当,对标对表,成立了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夯实了整改责任,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县委紧扣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等4个方面的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专题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望江县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每项整改工作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制定了整改清单,规定整改时限。要求各牵头领导靠上抓总,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具体抓,各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本单位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地、本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合力推动整改任务完成。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结合县委制定的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建立了各自的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逐项列出清单,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各责任单位的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加快推动整改落实。
(四)强化调度,跟踪问效。整改工作中,县委坚持分类推进,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具备整改条件、能够及时解决的,迅速整改到位;对整改难度较大、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开展专项治理,集中力量攻关,在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深入进行研究,建立治本之策,确保整改成果长效化。县巡视整改办公室及时履行牵头调度职能,坚持两周一调度,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好整改任务。同时,严格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各责任单位按要求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整改落实一项,销号一项。对不按要求、不按时间进行整改的,不及时上报整改进度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期落实到位。
(五)巩固成果,深化整改。县委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一步扩大问题查找面,找准共性问题,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对巡视组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推动巡视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效。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望江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实施意见》《中共望江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安庆市委关于坚持“四个带头”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的决定》《关于改进和加强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意见》等等,各乡镇、各部门也都结合整改工作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二、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
县委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16类26个具体问题,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共制定整改措施73条,已完成60条,一些复杂问题需要专项治理或长期坚持的,仍在推进之中。拟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33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28项。
(一)党的领导方面
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问题。一是四大班子普遍加强了自身建设。县委出台了《中共望江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实施意见》(望发〔〕2号)、《中共望江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安庆市委关于坚持“四个带头”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的决定》(望发〔〕3号),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出台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规范自身建设的相关文件;二是普遍规范了理论学习活动。县委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中共望江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结合“两学一做”及“讲重作”科学安排学习;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确定每月第一周星期二为机关集中学习日;县政府、县政协党组规定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体学习,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指导实践工作。
2.学习领会中央精神不够深入问题。制定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意见》,坚持每月至少一次,每次一个专题,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两学一做”专题、安全生产、生态文明、依法治国等12个方面。采取集体学习讨论、专题辅导报告(外请专家学者讲课)、专题调研等多种措施,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按月按计划组织学习7次,将中心组学习与“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邀请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等理论专家前来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做辅导报告3场。5月31日,在“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学习教育第一次专题研讨学习会上,县委书记李跃云、县长霍辉等9名中心组成员围绕“讲政治,我们怎么讲”进行重点发言。7月28日,在“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学习教育第二次专题研讨学习会上,又有8名中心组成员围绕“重规矩,我们怎么做”进行重点发言。组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体到安庆市烈士陵园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到市检察院接受警示教育。同时,编印了《“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学习教育应知应会》手册,发放到中心组成员手中。
3.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县委、县政府抓脱贫攻坚任务落实精准度不够、监督不力问题。一是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工作,明确书记主抓、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安排一名副县长专职抓脱贫工作;公开招聘信息录入员,充实扶贫工作队伍。二是加快小额信贷发放。1-6月份,为户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85亿元,小额信贷已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县任务。三是开展“抓培训、查问题、重整改、促规范专项行动。开展集中培训6次,组织交叉互查1次,进一步规范了扶贫基础工作。四是产业项目全覆盖。安排到户扶贫产业项目个,户均产业项目1.22个,实现了到户扶贫产业项目全覆盖;五是压实责任,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每个人。出台了《望江县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每月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调度扶贫工作,由县纪委牵头每月督查,严肃责任追究,目前已对70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六是采取乡镇交叉查、聘请第三方评估、组织结对帮扶干部上门核查等有力措施,严格对照“两该两不该”标准,继续做好精准识别工作。
(2)县委、县政府落实中央、省、市信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到位,进京越级访、进京非正常访总量大幅上升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办〔〕11号)和5个专项工作方案,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完善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不稳定问题的发生,加强矛盾调处;深入开展为期6个月的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程攻坚活动;对全县当前梳理出的55件重点信访事项,全部落实县级党政领导包案,实行“四定五包六清”责任制,坚持每月对包保情况进行抽查;国家、省交办的18件信访积案中,已化解14件,化解率77.8%;其他积案的化解工作都在稳步推进。
4.对下级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够问题。一是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问责,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处于后进的1个乡镇、6个县直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党员干部用权监督,围绕“三重一大”和重大执纪执法案件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结合实际制定了《望江县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明确记录事项、记录程序、记录方式和工作纪律。三是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健全谈心谈话、函询等工作制度。四是全面开展巡察工作,成立巡察工作机构和三个巡察组,出台了巡察工作系列制度,三个巡察组已完成对1个乡镇和2个县直单位的巡察工作。五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件,比去年同比增长25%;新立案件,同比增长60%;结案件,给予纪律处分人,同比增长52%。
(二)党的建设方面
5.重经济、轻党建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一是已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实施意见》和党建六大工程的实施方案及年党建工作要点,加大了党建的工作力度。二是拟定了党建百分制的综合考核办法,做到党建与经济发展并重,考核办法已实行。
6.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全面完成了流动党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健全了流动党员台账,推行了《流动党员活动证》年审制度;制定了在职村干与流动党员结对联系制度。
7.基层党组织不按时换届问题。已全面完成了个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按期换届事宜进行了规范,实行提前3个月提醒告知制度。
8.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高质量组织开展“讲重作”专题民主生活会。6月下旬至7月初,县委书记李跃云等县级领导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会。二是制定了《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全面对党内生活进行规范。6-7月份,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支部活动,并在所在支部、联系乡镇或分管单位分别讲党课。三是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情况纳入基层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注重结果运用。
9.选人用人满意率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一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先树导向后用人、先定原则后选人、先有民主后到人的原则,注重树立重道德品行、重工作实绩、重群众公认、重基层一线的用人导向。二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严格干部编制职级职数管理,规范干部动议、酝酿协商、民主推荐、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调动等程序,明确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从严干部监督管理。三是集中人员加班加点对乡镇换届中“三类人员”新进班子成员以及部分关键信息认定不准确、早期关键材料缺失的档案重新进行整理、审核、认定,及时补缺补差,目前已基本完成全县公务员及部管事编干部档案的审核、认定,并将干部本人签字确认的专审表及时归入个人档案。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0.履行“两个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1)县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问题。一是“两个责任”具体化、制度化、目录化。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实施办法的新规定和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将“两个责任”细化分解为25个具体项目,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二是制定了《望江县落实“两个责任”谈话报告制度》,对两个责任报告、重大事项报备、履职尽责谈话、廉政勤政谈话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明确、细化。三是出台《关于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实施意见》,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四是设立了巡察工作机构,建立巡察工作规则和制度,全面开展巡察工作。
(2)县委、县政府支持纪委“三转”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除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等12个协调机构之外,其他议事协调机构一律不再参与。二是规范纪检干部工作分工,印发了《关于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县直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纪检干部不得分管与纪检工作无关的工作,将主要工作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来,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责。
(3)纪委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件,同比增长60%;给予纪律处分人,同比增长52%。二是健全了纪律审查调度、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对不按规定报送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和工作开展不力的实行约谈问责。今年以来,印发纪律审查通报7期,召开调度会议15次,约谈纪检干部25人,乡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组新立案69件,同比增长19%,给予纪律处分60人。
11.违反组织纪律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印发了实施方案,通报部分县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着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的监督检查。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凡提四必”的要求,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政治上、廉洁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今年以来在干部提拔重用工作中,共回复党风廉政建设意见67人次,否决1人。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12.违反工作纪律仍然存在问题。开展整懒治庸行动,重点围绕扶贫领域、基层“三资”管理、涉农资金、工程项目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多种形式加大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进行各类问责人次,其中诫勉谈话71人,通报批评35人,给予纪律处分46人。
13.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
(1)发文逐年上升,会议过多过滥问题。一是通过精简、合并、压缩等方式控制会议数量,坚持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一般事务性的会议,不要求主要负责人参加;能合并的会议不单独开,能开小规模会议的不随意扩大规模、提高规格;部门召开全县性的会议严格按规定报两办审批。二是制定了县委、县政府和两办发文的相关制度规定,着力精简文件简报,部门的事务不以县委、县政府和两办的名义发文,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严防以文件贯彻文件、随意提高文件规格等情形。控制文件数量,提升质量。三是确定会议、文件等审核程序,严格把关。1-7月份,以望、望发(县委)文号下发的文件同比下降7%;以望政、望政办(县政府)文号印发的文件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21件、30件,同比分别下降64.7%、75%。会议次数、参会人数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明显下降。
(2)责任担当不够问题。一是强化督查调度。在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排名倒数的县级分管领导在常委、副县长联席会议上作表态发言;乡镇、县直部门在常委(扩大)会议上作表态发言;连续两次倒数的,启动问责程序。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棚户区改造等进行每月督查通报。二是积极探索建立以三个区分开来为主要内容的容错机制,真正保护那些敢做敢当、敢于创新的党员干部,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三公”经费超预算严重问题。一是出台《中共望江县委办公室望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规范公务接待,压缩“三公”经费。二是针对一些部门“三公”经费超标问题,加大审计和监管力度,促进“三公”经费规范化管理。三是严格执行《望江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三公”经费预算,实行预算源头管控和只减不增,加强“三公”经费核算规范和支出报账审核力度,实行“三公经费”月报和信息公开制度。1-6月份,全县“三公经费”支出万元,占预算的45.4%,比去年同期减少70万元,下降8%。其中,公务接待比去年同期减少50万元,下降11.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同期减少20万元,下降4.3%;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零。对、年“三公”经费超标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给予纪律处分9人。
(4)公车私用、“酒桌办公”、滥发津补贴等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完善《望江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安装GPS定位系统,喷涂公车统一式样,加强机关保留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并通报曝光私车公养问题2起。二是深入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共开展“四风”问题明察暗访15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三是建立《望江县作风建设通报曝光工作规定(试行)》,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做到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在门户网站设立曝光台,今年以来,已分4个批次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四是县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的通知》要求,加强监督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滥发津补贴问题专项清理。对巡视期间违规中餐饮酒的4名党员教师,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3人,对县教育局党组、纪检组通报批评。
14.执行廉洁纪律不到位问题。一是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1-7月,全县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信访件36件次,办结15件,立案9件,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办理中21件。二是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行动。1-7月,我县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及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10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5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诫勉谈话13人,对6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不准确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2人,诫勉谈话38人。三是开展“阳光村务工程”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各乡镇已督查45个村,发现村级财务不规范等问题90多个。四是依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开展农村“三资”、涉农资金、脱贫攻坚等发生在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督查10个乡镇60多个村,直接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6件。
15.廉洁风险存在问题。
(1)工程招投标法规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凡涉及使用国有资金、财政性资金、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必须统一进入平台进行交易。严格执行《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望江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招标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对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县妇幼保健所、原高士中心学校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的原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原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给予了纪律处分。
(2)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县级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政策文件。二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督查,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拟定《望江县财政局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督查工作的意见》,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针对“一卡通”打卡发放资金开展检查。三是每年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4次检查,对其他专项资金开展不定期检查。县财政部门、县扶贫办对全县10个乡镇-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督查。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58亿元,将其中可统筹使用部分50%以上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第一批收回的存量资金已拨付万元。四是选择重点专项资金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委托第三方机构望江县鑫苑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县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第三方机构最终评价结果为良好。五是对发现的专项资金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四)上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面
16.县直单位纪检组办案少问题。一是推进县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已制定派驻机构改革初步方案,预计在今年10月底完成派驻机构全覆盖。二是加强对县直纪检干部约谈、考核、问责。健全纪律审查月通报等工作机制,完善纪律审查考核办法,强化问责问效,印发纪律审查通报7期,召开调度会议15次,约谈纪检干部25人,县直纪检组新立案20件,给予纪律处分20人。
17.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问题。加强县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政策学习,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须知发放到所有县级干部手中,并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报告的抽查核实工作。年4月底,我县36名县级干部已全部及时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5月17日县委组织部派专人到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进行录入。由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把关,对报告不规范的及时进行了补报。
18.领导干部超职数和人员超编较多等问题。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严格领导干部职数和职级管理。严格按规定配备干部,累计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43名,按时序要求完成了整改任务。二是严控县直机关进人。单位有空编,且确因工作需要进人的,经编制机构前置审核,由县编委严格把关、严格控制。三是针对县直机关仍然超编名,乡镇缺编92名的具体情况,重新调整核定各乡镇编制,积极争取省、市机构编制部门重视与支持,招录一批公务员到乡镇工作。
三、依法依规,从严从快,认真做好信访件和问题线索的处理工作
县委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高度重视。信访件由政法委牵头进行办理。省委第二巡视组共分2批次转交办56件信访件。截至目前,已办结55件,办结率98.2%。对问题线索,由县纪委认真调查核实。省委巡视组在巡视期间移交问题线索26件,办结18件,其中立案8件25人,结案7件,处分24人,初核了结12件,其他正在初核之中。巡视反馈移交问题线索6件,目前已立案3件,初核了结1件,2件正在初核之中。
四、统筹结合,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虽然我县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从严治党、整改提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我县将在省委巡视办的指导下,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续纠正“四风”,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干部人事管理,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整改落实的具体成效促进全县科学发展。
(一)切实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在整改工作中,我县始终坚持统筹结合,边学边改,将整改工作与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始终维护中央、省委权威,切实增强政治、大局、核心、看齐意识,坚定不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在整改工作中,始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深刻剖析管党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规范“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领导干部结合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征求批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三是认真履职尽责,全面从严治党。在巡视整改过程中,我县进一步完善了履行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等相关制度规定,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县委主要负责人坚持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结合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党的建设缺失、机关党组织作用弱化、基层党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不经常、党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实行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百分制考核,“两手抓、两手硬”。坚持发挥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的作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持续改进干部作风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正面思想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切实筑牢思想防线。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落实,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责,防止不正之风反弹。聚焦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招投标、扶贫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制约,加强防控、堵塞漏洞。针对个别干部担当不够、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扎实开展整懒治庸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工作正向激励,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鼓励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难题。大力整治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等问题,突出抓好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追责问责,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加强征地补偿资金管理监督,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惠农扶贫资金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严格乡镇、县直单位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明财务纪律,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分类推进,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条件暂时不具备的,积极创造条件,限时整改;需要长期努力逐步解决的,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分期逐步解决。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努力在各个领域形成简便易行、具体有效、相互衔接的长效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制定权力负面清单,形成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的监督体系,推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久深入。
(四)以整改为契机,推动望江经济社会发展。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与脱贫攻坚、五大发展行动和其他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整改,立规矩,强班子、带队伍,促发展。通过抓整改,进一步加大整懒治庸、反腐倡廉、执纪问责力度,着力解决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廉洁意识、担当意识,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事创业干部队伍,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福祉,聚集起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全面建设滨江襟湖产城融合港口城市强大合力,推动望江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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