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下达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为支持各县(市、区)稳步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经研究,核定下达51个县(区)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央补助资金,追加市县指标号,支出列“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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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深入贯彻《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要求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加快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面改薄工作进度,支持年底前完成全面改薄任务。各地要根据实际资金使用学校,相应调整该资金的预算支出科目。
2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财教〔〕号)要求,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和使用管理。对于挤占、挪用、序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消息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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