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晚21时40分许,望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岭中队接到望江县公安局“”指令:“有群众报警称其驾车经过望江县长岭镇杨林中学路段附近时,发现一辆小轿车翻入路边水沟中,车内人员情况不明”。接到报警电话后,望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岭中队值班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医院“”急救中心取得联系。
到达现场后,处警民警发现现场公路边的灌木丛一片狼藉,映入眼帘的是一辆小型汽车四轮朝天露在寒风中的水面上,且车辆仍在不断下沉之中。处警民警、辅警顾不上自身安全和寒冷,跳入落差近两米高的水沟中查看情况,发现沟内的水深近50公分,由于车辆陷入淤泥中,车门无法正常打开,民警、辅警敲打密闭的车窗玻璃,向车内喊话,均无人回应。用手电向车内照射,发现有一人蜷缩在驾驶位上一动不动,民警急忙就近找到一块石头砸窗,经过一番敲击,终于成功将车窗砸破,打开车门后,民警、辅警合力,将快要窒息的驾驶人员从车內救出并抬上救护车,同时询问驾驶人车内是否还有其他人员,确定没有其他人员后,处警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细致的勘查和调查走访,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
现场勘查、调查结束后,处警民警又马不停医院,了解驾驶人员受伤情况和事故发生原因,经医生介绍,驾驶人员身体并无大碍,身体状况平稳,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员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其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mg/ml,属于醉酒后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员鲁某某系本县长岭镇杨林村人,当天晚上,鲁某某在家中喝酒后,驾驶号牌为皖BXXXXX的小型汽车,去长岭镇赤湖村看望自己的孙女,返回途中酒力发作,方向失控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入与公路落差两米的水沟中,民警将他救出时,仍是迷迷糊糊的醉态中。鲁某某酒醒之后感慨:“幸亏路人报警和交警不顾危险救助,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鲁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望江警方依法立案侦查,此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在此,望江交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清明小长假期间驾车出行,请勿酒后开车。(胡红松、陈天明)
商务合作/投诉
投稿邮箱: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