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推进,长江生态资源环境状况形势严峻,加强长江生态修复刻不容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提出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和省检察院《关于在安徽省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中加强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望江县检察院快速反应,部署开展“长江望江段生态保护”专项行动,通过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解决了一批环境污染问题,为长江望江段黄金水道生态安全保驾护航。
收集线索狠抓长江大保护
为掌握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线索,该院组织民行、侦监等部门干警开展“大走访”活动,主动联系环保、水利、河道、海事、水产等行政机关,走访本地重点企业以及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乡镇和农村,重点聚焦河道排污、水上餐饮、非法采砂、违规码头、船舶污染、高秆农作物种植、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问题,精准摸排一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年4月初,该院民行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位于长江同马大堤桩号76+-78+段对应外圩内有一大片建筑垃圾堆积体,极易在汛期洪水作用下涌入长江,对江水造成固体废物污染。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该院迅速展开调查,查明该处建筑垃圾原系百盛特种板材制造公司办公楼及厂房,因属未批先建项目且影响河道行洪安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强制拆除,但遗留下来的建筑垃圾并未及时清除。为消除隐患,该院依法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采取清运、回填等措施,最终滩地原貌得以恢复。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还注重通过媒体报道、群众举报、环保督查等多种渠道收集线索,从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反映强烈的方面入手发现问题。
年5月初,有群众向检察机关反映非法排污和非法码头等问题,可能破坏长江生态环境。接到举报后,该院迅速前往江岸寻找线索,发现同马大堤望江段86KM+M处确有排污现象,长江望江段多家码头未经审批私自建设、无证经营、设施简陋,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对长江行洪能力、船舶运行安全、水生生态环境等造成影响。针对这一情况,检察机关分别向环保部门和海事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常态化巡查工作,加大水质监测力度,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的码头依法取缔关停,对其他符合条件的纳入“规范提升”范畴并尽快整改到位,切实防范长江生态环境风险。
望江县检察院在摸排线索过程中还发现,长江沿岸居住的老百姓多存在非法捕捞、非法种植高秆农作物等现象。尤其在鱼类繁殖的禁渔期,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屡禁不止,导致长江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一些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杆农作物,不仅阻碍行洪,而且施用化肥农药中的有害物质通过地表径流进入长江,造成长江水体富养化程度加重。该院查实相关情况后,在向水产、河道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多形式、多角度开展禁渔宣传和禁种高秆农作物宣传,通过“检察之窗”、